街頭小吃與創業人生
自博文 ”從一千萬到一億 (港元) 的來信分享” 刋登後,收到了不少朋友詢問, 如何從創業中累積到一桶又一桶(共四桶)金, 得以給予筆者足夠財力, 在往後的日子, 參與較高回報而防守力又較強的「大茶飯」 (投地和建房項目)。
成功無僥倖,能夠持久地創業致富,除了要付出相當的心力和汗水外,更重要的, 就是懂得計算和評估創投風險。
說到這裡,突然想起年初在柬埔寨遊歷的一件頗難忘的事兒。
記得那天, 從柬埔寨首都金邊, 乘 6 小時車程到達吴哥窟,一心想主力看看幾個酒店和餐飲項目,於是乎在晩上, 筆者顆同幾位也是來自香港的朋友,到了當地有名的酒巴街, 進行實地考察。
同行中的一名極貪吃的 ”肥仔” 朋友,被沿途的各種街頭小吃所吸引,二話不說,肥仔就跑到一檔賣燒田雞的小吃美食車旁,左手把一美元* 交給小販,右手已把一串燒田雞放進口裏。
正當筆者還來不及佩服肥仔具有如此勇氣的一刻,他已轉身走到身後另一檔賣特色 ”極品” 小吃的小販車旁,左手拿著一串炸黑蠍子,右手一串炸黑蜘蛛!
筆者孤漏寡聞, 在網上看别人試食炸蠍子/蜘蛛雖多次, 但以超近距離親歷其中, 卻是完全兩碼子的事兒....
腦子裏像 hang 了機一樣, 忙於處理眼前的畫面之際, 耳邊已聽到肥仔說: “唓! 不外如事! 與吃炸薯條毫無分別!”
我真的忍不住了, 急忙對肥仔說: “不要糊亂吃東西了, 當心食物中毒, 我們身在異鄉, 若然有什麼事, 可怕手尾長..”
肥仔說: “別胆小! 我們創業的, 就要放膽去作多方面的嘗試! 况且, 唔試唔知身體好!”
長話短說, 肥仔之後的兩天, 都無法繼續與我們一同考察其他重點的生意項目, 我們帶備的止瀉藥物, 也給他全吃光了, 而意外收獲, Well, 肥仔可算是親身 “考察” 了當地的 “診所” 和醫療機制的商機吧。
街頭小吃或許能帶給我們對好奇心/欲望的滿足和霋時衝動的快感, 但其後果和代價, 真的是自己能夠承擔嗎?
創業無疑是需要膽量, 但同時, 也需要花點時間計算和評估箇中的風險, 找出相應的平衡點後才决定行動與否, 將會大大提升創業致富的勝算, 為自己和生意顆伴帶來第一桶金以後的富足人生。
* 在柬埔寨, 因當地貨幣嚴重貶值, 當地人和遊客, 都是主要用美元來交易的。
問問百樂, 一定要有錢才能受人愛戴和尊重嗎?
不一定, 當然, 有錢就好一點。
重點, 是對人的態度要真誠, 為人要謙卑, 對朋友要有義氣, 重承諾, 忠於自己, 在落難時對您有恩的, 人情債永遠還不完。
畢竟, 人家尊重您與否, 您管不了, 可以做的, 是做好自己的本份, 人家也不是傻子, 時間和行動會証明一切。
如何與搶匪談判達至共贏?
隨着各方朋友的來信越來越多,還未回答的個案已有堆積如山的情况,加上不少問題也是非常相似,為節省大家的時間和更有效率地 (在 48 至 72 小時內) 處理網友的問題,筆者加設了 《問問百樂信箱》專頁,把每週收到最棒的相關簡短疑問,以匿名方式歸納整理起來,並刋登到這全新的專頁內。
與平常刊登的博文不同, 《問問百樂信箱》內的問答會以精簡為主, 盡量做到一句起, 兩句止, 慕求讓讀者朋友在十秒內極速吸收問題背後的養份, 為忙碌的生活打打氣。
當然, 如問題需要較長的篇幅以作解說, 筆者會如常地花上一定的時間, 寫一篇足料的博文。
所以大家不用擔心, 讀者網友們所發問的每一道問題, 都會得到應有的尊重和真誠的答案。
一如以往, 如其他網友也能受益於讀者個案的話, 在發問者的書面同意下, 才會在公開平台刊登, 而所有在問題中存有個人私隱或生意上敏感的內容, 都會在回答中一律被擦除。所以請大家安心, 放膽盡訴心中疑難雜症, 百樂必鞠躬盡瘁。
Anyway, 下次大家有任何問題想發問之前, 不妨先查看一下《問問百樂信箱》,如没有類同的話,才電郵至 contact@100happysouls.com 發問就 very good 了 :)
突然想起前幾天, 有一位來自 New York 的華人網友問了一道與快樂人生和財務自由完全無關 (但蠻有趣) 的問題, 因實在太離題了, 無法歸納在《問問百樂信箱》, 想籍此與大家分享一下...
“百樂, 如你在紐約街頭上不幸被人用手槍或利刀搶劫, 你會怎辦?”
Well, 在未回答這道問題之前, 先看看人類一般的自然反應, 大概有四個可能吧:
1. 就地尖叫, 希望嚇走強匪
2. 三十六計,走為上計
3. 乖乖就犯, 跪地求僥
4. 背水一戰, 併過你死我活
視乎週邊的地理人流形勢, 搶匪人數多寡, 以及個人情況和背景, 不同人有不同的原始反應, 但為求安全起見, 一般而言, 大部份人或會選擇 #3 為先, 繼而選擇 #1, 之後才選擇 #2, 最後有少數人可能是選擇 #4。
Okay, 有了基本的上文下理, 現在正適回答網友的問題*....
筆者或會看看手持武器的搶匪其精神狀態, 如看似服了藥物 high high 地, 或怒火衝天似的, 就只可拿出錢包來, 乖乖就犯。
若然自己是 Ip Man 上身, “我要打十個!”, 那又可能不同講法了。
Okay, 但如搶匪看似正常, 目的是求財多於求命的話, 或許可有談判的空間呢!
你或會問: “別開玩笑了! 肉隨針板上, 那裏來談判的籌碼!?”
筆者不是談判專家, 但記得當年在 Club (夜場) 工作時, 得知當 bouncer (睇場 / 看門保鏢) 的師兄 (化名 B 君), 也是經歷過一段在街頭搶劫的奇遇而入行的。
話説年少時的 B 君曾誤入歧途, 當上了街頭搶匪。一天, 他正帶着利刀, 準備向一名目標人物 (化名 V 君)下手。
V 君冷静地問 B 君: “兄弟, 看你膽識過人, 你想拿我口袋裏的一百美元, 還是來到我朋友的夜店嘗試當睇場, 賺以倍數計的回報之餘, 又用不著承受代價極高的風險?”
長話短說, B 君終於把利刀放下, 接受了 V 君的 offer, 最後更改過自身, 進入了 V 君朋友的夜店工作, 成為一名非常出色的 bouncer 來...
故事就是這樣劃上了完美的句号, 雖然這灰姑娘一般的結局, 在殘酷現實世界並不常見, 但事件背後, 那種如何在逆境達至三贏的創意思維, 確實蠻有啟發性耶!
讀者朋友們, 你們面對着街頭搶匪, 又會作出如何的决擇呢? :)
* As usual, 以上答案純屬個人觀點,僅供參考 :)